永利集团3044am音樂學院科研創新團隊建設工作方案

(試行)

為加快高層次創新人才的培養,有效提升科研創新能力,推動我院學科建設,根據《永利集团3044am科研振興行動計劃(2014-2020年)》以及《永利集团3044am創新團隊建設管理暫行辦法》實施音樂學院科研創新團隊建設計劃。

實施創新團隊建設旨在充分發揮高等學校科研創新的作用,促進學科間的交叉融合,倡導和培育團隊精神,凝聚和培養一批優秀的創新群體,形成團隊效應,提升科研創新能力和競争實力,推動學科建設和學位點建設快速發展。

一、支持規劃、範圍和條件

申請建設的科研創新團隊,其整體研究實力和學術水平應具有明顯的優勢,研究工作已取得突出的成績,或具有明顯的創新潛力。

科研創新團隊負責人應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具有較高的學術造詣和創新性學術思想,作風正派,治學嚴謹,敢于創新,具有較好的組織協調能力和合作精神,在研究群體中有較強的凝聚作用。

   創新團隊應是在長期合作基礎上自然形成的研究集體(一般應為5人以上),具有相對集中的研究方向、共同關心的科學問題和長期穩定的科研合作基礎。

二、申請與推薦

科研創新團隊建設分批實施,三年受理一次,規劃支持3個創新團隊,受理時限以正式通知為準。申請建設的創新團隊,須符合本方案規定的條件,認真填寫《音樂學院科研團隊建設申請表》(附件1),并提供有關附件材料。

院學術委員會要對申請團隊的學術水平、科研能力、研究人員等方面進行審核。

三、評審與立項

學術委員會在審閱申請團隊材料的基礎上,通過聽取申請團隊負責人演講彙報、審閱申報材料、提問、集中評議等程序,按照規定的計劃數量進行評選,院黨政聯席會審定。

科研創新團隊資助的建設期限為3年,可提前提出驗收申請,不影響資助經費的使用。

四、支持措施

學院為每個創新團隊年度資助1萬元。

校級科研創新團隊的申報将由此次支持的團隊産生。

五、實施與管理

科研創新團隊建設實行團隊負責人負責制。團隊負責人進行項目實施、管理和相關資源的統籌安排,報告年度計劃完成情況和年度經費預決算,安排接受學院對計劃執行情況的檢查、評估和驗收。

科研創新團隊應努力取得标志性科研成果,應有一定數量的由核心成員共同發表的學術論文(署名不少于2人,且署名者必須為項目團隊成員的成果不少于2篇/部)。創新團隊成員發表、出版與本計劃有關的論文、著作、學術報告,以及申報成果獎勵,進行成果鑒定等,均應以湖北師範學院為第一成果完成單位并标注“音樂學院”字樣。

團隊成員如有更換必須及時到科研辦進行備案。(是否為“更換提前申請報備,學院學術委員會審核通過後才能更換”)

創新團隊資助經費應按照國家和學校财務管理規定使用,資助經費應主要用于與課題有關的科研業務費、圖書資料、科研材料費、出版版面費及其他與項目研究、開發有關的費用。

六、考核與驗收

考核内容

1、獲批為省級科研創新團隊;

2、獲批省部級項目1項;

3、發表論文或著作達到6分,計算方法如下:

SSCI期刊論文、國内權威期刊論文計3分;

CSSCI源刊論文計2分;

在國家級出版社出版的著作、CSSCI擴展版期刊發表論文計1.5篇/部;

在省出版社出版的著作、國内核心期刊論文計1.2分。

4、累計到賬經費30萬(縱向經費以3倍計算);

驗收

建設期滿後,團隊撰寫結題報告,音樂學院學術委員會組織對科研創新團隊的業績進行評估驗收。完成以上考核内容其中任意一項者可視為驗收合格。

逾期未建設完成的團隊可推遲一年驗收。驗收不合格者,作撤項處理,并追繳資助經費,被撤項團隊負責人2年内不得作為負責人或參與人進行音樂學院項目/團隊申報,不推薦申報由音樂學院進行篩選的限額項目申報。

七、其他

       本團隊成果不再接受音樂學院科研成果獎勵,但可以接受學校及其他機構的科研獎勵。

附件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