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利集团3044am音樂學院2020屆畢業生
學士學位授予工作實施細則
為做好學院的學士學位授予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教育部《關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養質量的意見》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學位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學士學位管理保證學位授予質量的通知》(鄂學位〔2012〕6 号)以及《永利集团3044am學士學位授予工作實施細則(試行)》(湖師發〔2019〕77 号)等有關規定等文件精神,結合音樂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一章 音樂學院分學位評定委員會的構成及職責
第一條 學院分學位評定委員會的構成
主席:周友良
副主席:李海萌
委員:胡滿春、羅楊、高月霞、薛佳、李 季、呂婷、韓莎、徐晴岚、許嶽軍
第二條 學院分學位評定委員會的職責
1.按照校學士學位授予工作實施細則,制定學院學士學位授予工作實施細則;
2.組織學院畢業生學士學位的初審,向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彙報初審情況,報告學院拟授予和不授予學士學位的學生名單,并說明不能授予學士學位的理由。
3.按學校和學院學士學位授予工作實施細則的要求,整理、上報學士學位申報材料;
4.研究和處理學院學士學位授予過程中的争議問題和其它事項;
5.負責學院新增學士學位授權專業評審的組織工作;
6.協助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做好學位授予的其它工作。
第二章 學士學位授予條件
第三條 我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畢業生獲得學士學位應符合以下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在規定的修讀年限内修讀完成本專業人才培養方案定的全部課程,考核全部合格,取得人才培養方案中的規定學分,畢業論文(設計)和實踐教學成績達到合格以上水平,經審核符合畢業條件,且平均學分績點達到本專業的規定要求。音樂學專業音樂教育方向準予畢業最低學分171分,音樂學專業音樂表演方向準予畢業最低學分166分,平均學分績點2.4及以上;舞蹈學專業準予畢業最低學分180分,平均學分績點2.7及以上;舞蹈表演專業準予畢業最低學分171分,舞蹈表演專業平均學分績點2.7及以上;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準予畢業最低學分166分,播平均學分績點2.7及以上。輔修雙學士學位音樂學專業準予畢業最低學分50分,學分績點2.4及以上。較好地掌握本門學科的基礎理論、專門知識和基本技能,并具有從事科學研究工作或擔負專門技術工作的初步能力;
3.不違反第四條規定者;
4.經學院分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通過可獲得學士學位。
第三章 不能授予學士學位的情況
第四條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授予學士學位: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受到刑事處罰者;
2.違反校紀校規,受到記過及以上處分者(已解除處分者除外);
3.當年未獲得畢業資格者;
4.在校期間修滿規定學分,但課程平均學分績點低于本專業規定要求者;
5.畢業論文(設計)、公開發表的研究成果存在抄襲、篡改、僞造等學術不端行為者。
第四章 破格授予學士學位的情況
第五條 申請提前畢業的學生的學位授予屬學位破格授予範疇,其學位授予條件是:學生在校學習期限滿三年,提前修讀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且平均學分績點達到 3.0 以上,無違紀行為,畢業資格審查合格并達到學校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要求者,經本人申請,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讨論同意,可提前授予其學士學位。
第六條 因受記過及以上處分但處分未解除而不能正常授予學位,受處分後表現突出,無任何違紀處分;因第四條第四款、第五款不能正常授予學位,但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在畢業前 1個月内提出破格授予學士學位的書面申請,經學院分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批準後,報送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定。
1.平均學分績點排名在所在專業學生中占前 10%者;
2.在校期間以我校為第一署名單位、本人為第一作者在核心及以上級别刊物上發表與本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1 篇以上(含1篇),且文章在畢業當年6月1日前見刊;核心期刊目錄以北京大學出版社出版《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為準。
3.在校期間,獲得經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認可的表彰或獎勵者:
(1)受到市級以上(含市級)政府表彰或獎勵,且有相關文件或榮譽證書;
(2)受到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廳等國家部委、省廳級部門的表彰或獎勵,且有相關文件或榮譽證書;
(3)在省級以上(含省級)學科競賽中獲得二等獎及以上獎勵,省級以上(含省級)文藝、體育比賽中獲得個人前兩名; 獎勵級别認定按照《永利集团3044am大學生學科競賽管理暫行辦 法》A 級執行。
(4)為學校赢得重大榮譽,造成良好的社會影響。
4.大學四年級時,參加全國研究生統一考試且被錄取為碩士研究生或者獲得世界綜合排名前 500 名的國外高校攻讀研究生的資格(均以通知書為準);國外大學世界綜合排名按最新US.News 排名、QS 世界排名、THE 排名或者 AWUR 排名。
5.在校期間以第一發明人身份,獲得與本專業相關的發明專利 1 項及以上(含 1 項),且專利授權公告日為畢業當年 6 月1日前;
6.畢業當年經國家招考,被錄用為選調生、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新錄用教師計劃、西部計劃(以錄用通知書為準)等;應征入伍(以入伍通知為準)符合相關條件者。按照本條件破格授予學士學位的畢業生,到崗工作一年後憑工作單位證明領取學位證。若違反規定,未到上述錄用崗位工作或提前離崗者,依照學校相關規定,撤銷其學士學位。
第五章 學士學位授予程序
第七條 凡符合條件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向學院提出要求授予學士學位的申請,并填寫《永利集团3044am學士學位申請表》。
第八條 學院分學位評定委員會根據學校和學院學士學位授予條件,對申請學士學位的畢業生的政治思想表現、曆年課程考核成績(含實踐教學和畢業論文<設計>成績)和畢業鑒定等有關材料逐個進行初審,并在規定期限内将初審情況、表決情況及初審通過學士學位授予學生名單等材料報送校學位辦公室。
第九條 學院每年進行一次學士學位授予工作,對于當年不符合條件、沒有授予學士學位的本科畢業生,不再補授學士學位。
第十條 獲得學士學位學生,在校期間輔修專業(輔修雙學位)達到畢業要求,且主輔修專業不屬同一個學科門類,經本人申請,可授予其輔修雙學士學位。
第十一條 我院授予藝術學學士學位。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二條 對學位授予結果有異議者,可以向學院分學位評定委員會提出書面意見,由學院分學位評定委員會進行調查核實,并将調查情況以書面形式報校學位辦公室。校學位辦公室調查核實後形成書面建議,報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處理,處理意見經學校批準後通知學生本人。
第十三條 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實施,解釋權在音樂學院分學位評定委員會。
永利集团3044am音樂學院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