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禁止散布、從事與黨和國家方針政策相違背的言行。
(2)禁止擅自停課、私自調課、上課接聽電話、在教室吸煙等。
(3)禁止工作日内打牌、飲酒、上班時間利用辦公設備玩遊戲、炒股等。
(4)禁止體罰學生和以侮辱、歧視等方式變相體罰學生。
(5)禁止通過向學生推銷或強制學生購買教輔資料、圖書、報刊、樂器、生活用品、社會保險等商業服務獲取回扣。禁止利用學院教學場地和設施謀取經濟利益。
(6)禁止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學生或家長贈送的禮品禮金、有價證券和支付憑證等财物。
(7)禁止參加由學生或家長安排的可能影響考試、考核評價的宴請、旅遊、健身休閑等娛樂活動。
(8)禁止傳言涉及師生隐私閑話、造謠诋毀他人名譽,惡語中傷及打架鬥毆行為。
(9)禁止讓學生或家長支付或報銷應由教師個人或親屬承擔的費用。
(10)禁止在考試、考核評價、教研科研中弄虛作假、營私舞弊。
(11)禁止帶領學生出入娛樂場所,禁止與學生發生正常師生交往之外的關系,禁止為本院學生上收費小課。
(12)禁止其他違背師德師風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