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湖北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關于做好2022-2023學年本專科生國家獎學金初評工作的通知》要求,結合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退役軍人部、中央軍委國防動員部關于印發《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永利集团3044am本科生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修訂)》(湖師學〔2021〕10号)等相關文件精神,以及以下評選條件:
1.在2022-2023學年以來,未受到學校學業性處理、紀律處分(含處分未解除);
2.在2022-2023學年,學習成績排名在評選範圍内位于前10%(含),且沒有不及格科目;經綜合獎學金評定獲綜合獎學金,綜合測評總分排名在評選範圍内位于前10%(含)。(兩個标準必須同時滿足。)
經由學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各班評審推薦小組審查,學院評審工作組審核、評議,按照學習成績、綜合素質、平時表現等原則進行評選:
鄭天翼同學在2022-2023學年學習成績加權平均分為87,在音樂學2001班排名第三;綜合測評分數82.34,班級排名第一;獲2022-2023學年綜合一等獎學金。
張志蕊同學在2022-2023學年學習成績加權平均分為88,在舞蹈表演2107班排名第一;綜合測評分數84.8,班級排名第一;獲2022-2023學年綜合一等獎學金。
确定音樂學院最終入圍名單:2001鄭天翼,2107張志蕊。
現對評選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時間10月13日-10月17日(三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如對評選結果有異議,請及時向音樂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反映,監督電話:汪佳龍 15927187502。
音樂學院學工辦
2023年10月13日